第104章 他要是死在差馆多好
飞龙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大哥,义哥,你別玩我了!”
“我这几天什么情况,你心里没点数嘛!”
飞龙退一步越想越气,这也太欺负人了,为了这件事他们夫妻两人没少闹矛盾。
原因就是飞龙已经两天没回家了,整个人又瘦了好几圈。
他老婆怀疑飞龙在外面养了小老婆,要不是次次突击检查飞龙都能找人作证,说不定回家也得跪榴槤了。
陈铭义尷尬地轻咳两声,手指无意识地摩挲著鼻樑:“咳咳...这不是特殊情况嘛,下次儘量哈~”
其实义哥也有点不好意思,把刚稳定下来的飞龙又给拖下水。
毕竟当初都跟人家谈好了条件,没办法,他手底下最有经验的是toy。
四眼明跟阿武平时管个几百人还行,王建军跟天养生就不提了,每天只会板著脸装酷。
交给吉米仔?那更不可能了,毕竟对方现在手下还养了一大群人,万一被他架空了咋办。
算来算去,就只能苦一苦好兄弟飞龙哥了。
飞龙在电话那头无奈地摇头,喉咙里发出嘆息:“你知不知道,我这两天尿尿都带血了,別下次了...
他地揉著太阳穴,最近他是真的快要忙到起飞了。
本来啤酒厂的事情就够他折腾了,陈铭义不管事,只出钱。
什么牌照,场地,工人,设备统统都要飞龙一个人跟。
说陈铭义对他好吧,把自己当牛一样使唤。
说陈铭义对他差吧,这么大的权说放就放,这傢伙对自己还是真够放心的。
飞龙也是人精,陈铭义一打电话,他就知道是要干嘛。
隨后,飞龙深吸一口气,语言精炼地將最近湾仔的情况一一说明:“新记在湾仔的地盘,建军那边带人打下来不少。”
“铜锣湾那边太乱了,阿明跟阿武实力不够,被洪兴的人抢回了一条街。
“总体上还是赚了不少,但是也有不少人趁乱偷鸡。”
“长义的大哥潘联合洪乐的大哥飘,把新记的骆克道还有史釗域道抢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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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记的人打了几次,都被两家联合打了回来。”
“看样子这两家是铁了心,准备在湾仔的地盘上分一杯羹了。”
电话那头,陈铭义皱了皱眉头,朝著tony喊道:“长义跟洪乐有没有听过?”
tony站在一旁,快速回应道:“知道,七福联盟嘛。”
“当时他们几个被陈耀庆压得不能出声,后来学別人四大结盟,搭打不搭食“”
“陈耀庆打了几次没拿下才肯罢休,不过他们之前一直窝在西区的摩星岭那边食,很少到外头转悠。”
等掛掉飞龙电话后,陈铭义將菸头狠狠碾在菸灰缸內,怒道:“tmd,这帮扑街怕陈耀庆,难道就不怕我吗!”
“连老子的桃子都敢偷!谁给他们的胆子!”
“七福联盟???我看他们是想陪著陈耀庆一起过头七了!!!”
陈铭义的小本本上又多加了七家字头,至於另外那五家没动静的,既然是联盟了,乾脆一起收拾掉。
省的后面忙起来,又跳出来给义哥找麻烦。
金福大酒楼的一间包厢內,长义的大哥潘跟洪乐的飘哥,两个人正满面红光的推杯换盏。
大哥潘斜靠在雕花椅背上,嘴角叼著雪茄,得意地吐出一圈圈烟雾。
飘哥则醉醺醺地瘫在座位上,脸颊潮红:“大哥,怎么他们五个这么久了还没到,是不是出意外了?”说完还打了个酒嗝。
这段时间他可是扬眉吐气,当初被陈耀庆按在地上摩擦,差点以为自己后半辈子就在摩星岭养老了。
大哥潘眯起眼睛,雪茄菸灰簌簌掉落,洋洋得意地夹著雪茄吞云吐雾道:
哎~心里不舒服,来的就自然慢咯~”
飘哥猛地放下酒杯,杯底撞击桌面发出“哐当”声响,他一拍桌子吼道:“我看他们五个谁敢不舒服!”
“当初老大你说要打,他们个个推三阻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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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两家拿下地盘,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七福联盟里面,属长义跟洪乐实力最大,其他五家地盘加起来都没他们两家多。
眼下他们两家成功踩进湾仔的中心区,拿下骆克道还有史釗域道后,实力更是大增,其余五家不服也得给他憋著!
大哥潘先是猛夸飘哥一阵,眼睛笑得眯成缝:“老二,其实七兄弟里面我最看重的就是你,剩下那群人一点胆色都没有!”
隨后话头一转:“我听说和联胜的疯狗义从差馆出来了。”
“...”飘哥听到这个消息后,酒都醒了几分,但还是为了面子强撑道:“疯狗义出来又怎么样!”
“我们打的是新记的地盘,关他和联胜什么事!”
要问阿飘慌不慌,其实他是慌的,而且慌的一批。
毕竟之前湾仔最凶的两位大佬,一个被陈铭义当著几百號新记马仔的面直接做掉。
另外一个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头,后半辈子得改名叫跛宝。
大哥潘也愁眉苦脸,手指无意识地敲打桌面,嘆息道:“唉!其实我之前是以为疯狗义这次栽定了,才拉著你一起动手。”
他们这次算是虎口夺食,要是陈铭义死在差馆多好。
皆大欢喜!
但对方没死,那问题就大条了,疯狗义既然能做掉陈耀庆,就能做掉他们两个。
“不管怎么说,我们七福终究是歃血为盟过的,我决定將一部分地盘拿出去分给其他五位兄弟。”
大哥潘说完后,眼睛直勾勾的盯著飘哥,等待他的回应。
飘哥也很清楚,如果单凭他们两家想对抗和联胜,確实有点不自量力,但要是拉上另外五个人,那就还有的玩。
隨后飘哥不再犹豫,抓起酒杯,手臂微颤地举杯示意:“你是我们七兄弟的老大,你怎么说我阿飘都照跟!”
“好兄弟!”大哥潘笑得满脸褶子都挤在一起。
有人分猪肉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如果是分自家的猪肉那就不好了。
比起他一家全出,长义跟洪乐两家各拿一点地盘出来,收买人心才是大哥潘想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