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三个梦想破灭了两个
新年临近,农家乐变得喜庆了一些,仓库里很快就堆满了各种东西。
而且马厩里也有很多马匹。
陈逸为了避免他们冻死,还烧了柴火,给战马餵的也都是精粮。
吃得比人都好。
这些战马都是李白他们带来的种马。
北宋极其缺种马,而且之前看管种马的那些官员,一个个都监守自盗。
在查明了之后,宋哲宗赵煦把那些官员全部让蔡京抄家了。
蔡京现在也看开了,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有本事就恨他吧。
只是他出门变得小心了许多,每次出门都要层层保护。
不得不说,赵煦用蔡京很得心应手。
蔡京真的很有能力。
他非常有毅力,而且有眼力见,最重要的是执行力强。
很多人认为执行力强就是有事情立马就去做。
实际上並非如此,执行力强指的是做事速度快,而且有详细的计划,一步一步的完成。
很多人认为的就只有快”了————
但人无论做什么,只有快是不行的。
至少得有计划,按照步骤来。
蔡京就是这样的人,他做什么都有计划,按照步骤一步一步来,行动起来还迅捷,现在没人不怕他。
就连曾布都提防著他搞一手。
还好赵煦知道蔡京和曾布有仇,所以没有怪罪曾布。
反而乐於两人斗来斗去。
陈逸餵了马粮,摸了一下温顺的种马:“毛髮真漂亮。”
唐玄宗时期的战马,大部分都是突厥良马。
在他继位的时候,大唐因为发动对吐蕃的战爭,战马已经减少到了二十四万左右。
是他重视战马,才逐渐恢復过来,达到了顶峰。
大唐时期因为气候原因,吐蕃处於巔峰期,人口达到了上千万。
正是因为如此,大唐始终没法灭掉吐蕃。
“可惜,没有汗血宝马。”
陈逸感到有些可惜,他很想看看汗血宝马到底什么样子。
汗血宝马就像是现代豪车”一样,而且是最顶尖的。
而这种被歷史记载的宝马,肯定在古代也是极其昂贵。
李白他们估计都买不到。
“听说皇帝陛下最喜欢的坐骑是照夜白,估计比汗血宝马还漂亮。”
李白则是说道。
有夜照白”的画像还留著,只看画像,就能感受到它的神俊。
这种级別的宝马,放在现代估计都是上亿元起步。
所以说,只要是值钱的东西,什么时候都价值高昂。
“最近吐蕃经常入侵,导致大唐的马价都有些上涨。”
李白在一旁吐槽,顺手擼了下战马。
唐玄宗时期,大唐的疆域非常广大。
但因为羈縻政策的原因,大唐周边的这些异族根本不老实。
不是吐蕃来搞一下,就是后突厥来闹事。
好不容易把后突厥这些按下去了,契丹人又反叛了。
或许正是因为边疆总是出事,唐玄宗李隆基才觉得有些厌烦,性情有些变化。
原因就出在羈政策上。
其核心原则就是以夷治夷,通过设立羈州等行政单位,保留当地原有社会组织,任命少数民族首领为官吏。
这样看起来属於大唐了,但是对於治理根本没什么益处。
但这也是封建王朝生產力有限的原因。
一去一回就要一年时间了,根本无力治理。
“如果有困难就告诉我。”
陈逸对著李白说道。
结果李白非常豪爽地道:“没有困难,有我李太白在,什么问题都迎刃而解”
陈逸和李白一样,都是非常豪爽的人。
对於李白这种性格,估计没人不想跟他做朋友。
李白的一生有著三个梦想。
他年轻的时候就想做一个豪爽的侠客。
就像是侠客行里所写: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就像是现代青年,总是幻想自己能成为玄幻、仙侠小说中的主角一样。
李白之前还真是过著这样的生活。
只不过现在结婚了,沉稳了不少。
在来到农家乐之前,他的梦想已经变成了封侯拜相。
他非常自信的认为,只要他当宰相,可以开创一个千古第一盛世。
所以他在自己的求职简歷里如此写到。
“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三十成文章,歷抵卿相。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
如此的自信,恐怕千古以来,没有任何一个求职者能跟李白相比的了。
不过,他这个梦想被陈逸毁了。
而同时毁掉的,还有李白的最后一个梦想,得道飞升。
他是真的认为世界上有仙人的。
为此他不惜花费大把的美好时光,求仙问道。
结果陈逸告诉他,假滴假滴,都是假滴。
当然,这主要还是歷史已经有了答案。
好在李白是一个洒脱的人。
或许几千年来,就没几个人能有李白这么瀟洒,这么快意人生了,虽然这背后充满了孤独。
只需要一顿酒,就彻底消愁了。
只是可惜,这一顿只有李白在,孟浩然还留在长安,他们也在结实人脉。
对於盛唐之人来说,结实长安公卿的最好方法,就是写诗扬名,然后融入圈子一起喝花酒————
他们在长安认识了一个新朋友。
王昌龄。
正好是这一年,王昌龄登进士第,李白和孟浩然听到这个名字,自然是赶紧打交道。
因为李白的诗词,现在长安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王昌龄自然也乐意跟他们交朋友。
其实,王昌龄的一生也非常悽惨。
他虽然考中了科举,但是十多年后便一直被贬。
安史之乱时,王昌龄由贬所赴江寧,后为濠州刺史閭丘晓所杀。
在官场上,王昌龄確实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
但正是因为如此,或许他才能在诗词一道发光发热。
王昌龄的诗境雄浑开阔,自成一格。
他的边塞诗,慷慨豪迈,气势雄浑。
明朝的王世贞谈论盛唐七绝时,认为只有王昌龄可以与李白一较高下,还称之为神品”。
歷史上,当王昌龄和李白、孟浩然结识的时候,已经是开元二十八年了。
那一年,王昌龄被赦,之前被贬到岭南的他北归,正好路过了襄阳。
他去拜访了孟浩然,当时孟浩然患病,而且还是非常危险的疽病。
当时孟浩然快痊癒了,结果两人见面后很高兴,孟浩然吃了一顿海鲜————
结果痈疽復发,孟浩然直接因此而死。
正是在这个期间,王昌龄又认识了李白。
还写了一首《巴陵送李十二》。
对於盛唐的诗人来说,能够见这么一面,已经是一辈子的荣幸了。
不像现代人,追星的方式很多种,坐飞机当日便可到。
陈逸和李白聊著天,也说到了这一茬。
“我看看疽病到底是什么。”
陈逸开口说道。
李白也是很重视,毕竟是自己的好友。
而且,距今也只有十多年了。
“我知道疽病,但是我们那里很难治疗。”
所谓疽病,就是局部皮肤肿胀坚硬、皮色不变的毒疮。
这种病在古代確实很头疼。
但是现代,只要及时治疗,不拖延就能彻底痊癒。
其实很多疾病,一开始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但是拖著拖著,也就成了问题。
现代人一般涂药,就可以痊癒了。
因此,陈逸轻鬆地告诉了李白。
“原来如此。”
李白点头道。
“最主要的,还是要避免胡吃海塞。”
“额,你了解浩然兄的,这是不可能的。”
李白立马说道。
別说是孟浩然了,即使是他自己都不可能————
人生在世,吃喝二字。
对於大多数人来说,能够开心地吃吃喝喝,就已经是好日子了。
所以,陈逸也只提了这么一嘴。
至少孟浩然並不肥胖,李白的身材也还不错。
“来来来,舞剑再说。”
李白喝嗨了,立马拉著陈逸蹦蹦跳跳。
陈逸现在也习惯了,就连喝酒都这么疯。
难以想像魏晋时期的那些人,磕了五石散之后是什么状態。
怕不是就跟现代人吃了红伞伞,白杆杆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