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別嚎了,赶紧回家。
报公安也没用,现在这个小巷子里又没人。
公安来了,也什么证据都搜不到,就更別说人了。”
顾思薇不耐烦地催促,那些人敢在这里打人,就肯定做了万全准备。
敢去报公安,有可能还会再把他们抓进去关著。
顾振华和张秀兰听了,到处看了看,確实没看到人,觉得闺女说的也有道理。
顾思薇扶著一瘸一拐的张秀兰,顾振华也跟在后面,三个人狼狈地他们往的楼上走。
一进家门,张秀兰就瘫在了沙发上,又开始哭天抢地。
“这日子没法过了啊!在首都连门都不敢出了,走在路上都得挨打。
不行,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不然以后我们怎么活?”
顾思薇嘆了口气,不耐烦地说道。
“行了,別哭哭啼啼了,你就是哭死也没有用。
那些人敢在白天就这样出来打人,绝对是做好了准备的。
这一次你们再被关进去,我可没办法再救你们了。”
张秀兰一听,被噎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们住过来这几天,一直都走那条路的,平常都有人。
今天不知道为什么,那条街道一个人都没有。
顾思薇一回来就把刚才,陆月梅找她的事情说了一遍。
“那个女人说了,一个月之內,要是那家超市还好好的,咱们就得赔人家十倍的钱。
爹,娘,当初那些钱是你们收的,这事,你们自己看著办吧。”
她把皮球乾脆利落地踢了回去,自己没拿到多少钱,可不帮他们背锅。
张秀兰一听还要赔钱,眼睛都瞪圆了。
“什么?凭什么让我们赔?那钱都花了,我哪有钱赔给她!”
別说一万块了,就是造价赔偿给她,张秀兰也不愿意再拿出来。
顾思薇不跟她爭辩,也没给她喘息的机会,直接把最现实的问题拋了出来。
“那女人穿金戴银,开著小汽车,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
你们拿了她的钱没办事,她能找人打你们这一顿,就能找人把你们两条腿打断。
所以要么赔钱,要么帮她把事情办好,没有其他选择。
如果有,那就你们自己看著办吧。”
顾思薇开口闭口,就是说这件事情跟她没关係。
提到钱,张秀兰浑身的肉都疼了起来。
那一千块钱已经花了不少了,毕竟他们搬了新家,总是得要花一些钱的。
剩下的也都让她藏得死死的,钱就是她的命根子,让她吐出来,比杀了她还难受。
更別提还要赔十倍,就是把他们顾家这几口人卖了,也都不值一万块。
“赔个屁!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我就不信她敢在首都杀人不成?”
张秀兰想到那么多钱,还是梗著脖子,牵动了嘴角的伤口,疼得齜牙咧嘴。
“就算她不敢杀人,但她能让你在这个首都待不下去。”
顾思薇冷冷地看著她,“到时候你们就只能灰溜溜回老家,那让村里人怎么看你们?
而且你那三个宝贝儿子,还有你们那些孙子,他们以后还怎么来首都?”
这句话戳中了张秀兰的死穴。
她要是现在回村,那脸可就丟尽了。
更重要的是,首都这么好,她真的很想让自己的三个儿子,还有两个孙子他们都过来这边生活。
从他三个儿子分了家之后,那三个儿媳妇就非常不听自己的话。
要是到了这里,如果三个儿媳妇还是不听自己的话,自己还可以把她们赶走。
那样自己才真正的成了一家之主。
顾振华蹲在墙角抽旱菸,烟雾繚绕里,那张被打肿的脸显得格外阴沉。
他吧嗒吧嗒抽了几口,突然把菸袋锅子往地上一磕。
“思薇,你刚才说那个瘸腿女人,真的长得很像你娘吗?”
顾思薇点头,语气肯定,“像,仔细看很像,特別是她说话的嘴角。
二哥总说你们不是他的亲生父母,还说你们是拿一个瘸腿女孩换他回来的。
爹娘,这件事是不是真的呀?
那个陆月梅到底是不是我的亲姐姐?”
顾思薇毕竟比顾国韜小好几岁,她是真不知道以前的事情。
如果不是顾国韜跟自己父母吵架,说出这些话,他们所有人都不会想到换孩子这种问题。
毕竟在农村,谁家生了孩子都是知道的,怎么可能换得了?
张秀兰眼神闪烁,不敢看闺女的眼睛。
当年在那个破庙里,那个產妇生下孩子后就晕了,她身边又没人。
而自己刚好生的又是一个女儿,更重要的是,她的腿是弯曲的。
如果不是她的腿有问题,她又是自己第一个女儿,也许自己还不会换的。
当时家里本来就穷,生的女儿还是个瘸腿的,公婆肯定会不喜欢,所以她只能换。
不换出去,瘸腿女儿养不养得大是一个问题。
就算能养得大,那自己总不可能白养著她一辈子吧。
那件事情,她做得隱秘,没有任何人看见。
她回来之后也只是跟顾振华说了一声,无论是公婆,还是那些小叔子们,都不知道。
所以30年里,没有任何人怀疑顾国韜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谁能想到顾国韜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而那个被她扔出去的瘸腿丫头,竟然成了城里的阔太太?
“娘,你说话啊!”
顾思薇催促道,“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要藏著掖著吗?
要是那个女人真是你亲闺女,那咱们就不用赔钱了啊。
一千块钱对她来说应该是九牛一毛,你看到她那天开的那个车了吗?
那种豪华轿车可不是一般人能开得起的。”
顾思薇在首都这么久,对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那天那个女人开的车,比其他人车都要好。
张秀兰一听这话,眼珠子瞬间亮了。
是啊!
那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
要是认回来,那她就是阔太太的亲娘!以后还愁没钱花?还愁没大房子住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