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英勇无畏

类别:玄幻小说       作者:佚名     书名:以皇帝特权改变这个世界
    第94章 英勇无畏
    “人口还是太少了。”在书房里,伊恩透过窗口看著离开的斯宾塞和亨利等人。
    如果能达到七家贵族人口最多时候的两万多人,伊恩也不至於要调兵精细到每一个人。
    “不过现在诺琳谷已经统一,完成资源整合之后,总共能支撑的人口应该可以达到三万多,再继续下去,虽然食物和土地能够支撑,但其他资源就稀缺了。”
    诺琳谷的主要资源就是肥沃的土地和木材,以及靠山地区的部分石材。
    诺琳谷的矿石资源基本没有,手工艺品和加工技术也不发达。
    “如果能够达到当初考德威尔家族的统治领域————生產资料核心的白河城,出海贸易的白港,再加上產粮区的诺琳谷————能够保持一体运转的话,最少能够支撑十五万人,,伊恩深深地吸了口气。
    战爭是可怕且残忍的,但没办法停止战爭。
    贵族之间,小的被大的吃,大的被更大的吃,只有能吃掉別人,才不会被別人吃掉。
    甚至想当一个混时间的平民都不行。
    就像当初奥利弗说的,连那些歌颂造物圣灵的人,就因为不能生產和创造资源,所以被领主们给杀得只能去当流民了。
    毕竟,只有每个人都能最大限度的创造价值,领主才会强大,才能够保证自己不被別人吃掉,才能够吃掉別人。
    “我现在需要时间,三年,或者五年————”伊恩看向白河对岸狼家的方向。
    “今天是我们能吃饱的最后一顿了。”亨利嘆了口气。
    “三天时间,就吃了一半带出来的补给。”
    亨利看著邓肯。
    邓肯有些尷尬。
    “哈哈哈哈,邓肯骑士一天吃的都够我们四个人的分量了。”一个人大笑著说道。
    他鬍鬚浓密,身上卸下了鎧甲,和亨利还有邓肯以及另外两名卸下鎧甲的半甲战士坐在火堆旁。
    另外四个半甲战士还在著甲放哨。
    他也是这一行人里年纪最大的人。
    ——
    “十公斤?还是十二公斤?”亨利计算著。
    “只有八公斤!我控制著食量!”邓肯梗著脖子。
    “我一天就吃三公斤,三天时间,没找到一个人,还不知道得在这里坐多久。”亨利默默看著邓肯:“难道吃完之后我们还得去狩猎么?”
    “虽然我是领主的侍从,可以在需要的情况下进行狩猎,但我们可是来打仗的啊!”
    虽然是这个道理,但亨利说话的声音还是有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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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邓肯骑士能吃是好事,吃得更多才能更强壮。”鬍鬚浓密的半甲战士依然大笑。
    邓肯这位槛褸骑士”刚刚被册封的时候,会被大多数人敌视。
    包括新被徵辟的他们。
    但在邓肯击败四位骑士之后,大多数的敌视都消失了。
    毕竟,骑士代表著最强的力量,只要邓肯的拳头够硬,当然就能让更多的人闭嘴了。
    尤其是他们在这些天和邓肯一起行动的时候,知道这个槛褸骑士”才十七岁,还没有到达体力极限。
    那这拳头的含金量就更加足了。
    而且,这位槛褸骑士”他確实公正谦卑,从不因为自己是骑士就认为自己有多么特殊,反而在需要伐木或者搬运著扎营的时候,主动去帮著他们做最费力气的事情,而不是以骑士的身份要求他们这些战士去做杂事。
    是的,骑士保存体力当然是必要的,但一起干活才能保证他们每个人都能多保留一些体力。
    或者说,对於身穿六十公斤多骑士鎧的邓肯来说,脱下鎧甲,扛木头连负重都算不上0
    毕竟邓肯是骑士,而且吃得也多,身体高大强壮,力气大,体力足。
    甚至还足够年轻。
    邓肯还会听从年长且经验丰富的半甲战士的建议,不因为骑士的身份而强行要求他们听从命令。
    他这位年纪最大的半甲战士在被徵召前就是一个猎人,对於搜寻和野外生存有著丰富的经验。
    至於英勇无畏”和守护弱小”这两点他们还没见到。
    不过就这些天的相处,他们对这位大个子的槛褸骑士”有了不少好感。
    “不,道格,他在庄园里,能够保证两餐的时候,他一天能吃十二公斤!”亨利说道。
    “这当然没问题,庄园里食物储量足够支撑他的饭量,但现在我们可是在外面驻扎,也没有构建补给线。”
    “我们都不知道进入原弗格森领后,多久能找到其他人並了解这里的情况,但我们带著的剩下食物还能吃多久?最多五天!”
    亨利计算著。
    “我们可以先返回,带了新的补给之后再继续。”道格说出了最为沉稳的方式。
    “你是说,让我们在没有一点信息和成果的情况下,就这么回去么?”亨利反问。
    “————”道格一个激灵。
    他的父亲曾经就是一个效忠於泽维尔家族的披甲战士。
    他的父亲告诉他,披甲战士確实足够荣耀和强大,也不用挨饿,但正因为离领主太近,所以一旦惹怒了领主,就得掉脑袋。
    但作为猎人,虽然没有披甲战士威风,也会因为狩猎不到兔子而挨饿,但至少足够自由,也能远离领主。
    年轻人都渴望领主的青睞,然后成为战士,但有几个战士能够正常到年老,然后退役呢,和你老子我一起效忠领主的那三十多个战士里面,就你老子我活下来了。
    道格的父亲这样教导道格。
    所以道格即使很渴望成为战士,被领主所青睞,能够穿上鎧甲,每天吃饱,但还是很少走出猎区,主动说出自己是披甲战士的孩子,想要为领主效忠。
    作为披甲战士的孩子,他当然可以直接成为战士。
    道格,荣耀即使如同蜂蜜般甜蜜,但我更希望你能够好好活著。”父亲临死的时候,死死抓著道格的手,这样说著。
    道格也很听父亲的话,克制著自己的那种衝动,安安稳稳的做了三十多年的猎人。
    虽然因此没有女人嫁给他,但道格不在意,毕竟初夜权下,他就得进入领主的视线,一旦领主徵辟他,那他也只能走上父亲不希望他走的路了。
    而且,作为猎人,他也有足够的財富让妓女给他生个孩子,延续血脉。
    但很可惜,在道格以为自己能这样安稳活到死的时候,锐眼鹰来了。
    带来了他已经是另一个领主领民的消息,並重新为他登记了户籍。
    道格本来鬆了口气,准备找个女人结婚了。
    作为猎人,他还是攒下了不少银雄鹿的,而这位新领主取消了初夜权。
    当然,没取消也没关係,反正这位新领主距离自己太远了,怎么样也不可能徵辟自己吧,而且自己年纪也大了,再过两年,就算是需要,领主也会嫌弃他的年龄了吧。
    然后没几天,他还没找好女人的时候,就再次被锐眼鹰找到了,並告诉他,他被徵辟了,要他去奥瑞利安领,成为伟大领主的战士。
    道格不想去,然后锐眼鹰们直接一个呼吸六棍子说服了他。
    於是,道格就成了一个战士,然后很快,或许是源自父亲的血脉,他被发了一套半甲,成了半甲战士。
    然后就被派出来出任务了。
    来了这里之后,不限制供应他吃饱的食物,隔几天还会发下来果酒,还能拿到银雄鹿,还会给他们安排妓女,再加上身上这身鎧甲,不用住在下雨漏水,颳风掀屋顶的猎人小屋里面。
    道格承认,他確实感受到了什么叫做荣耀如蜂蜜般甜蜜”。
    但也更是因此,一旦自己连领主派遣的第一次任务,一点收穫都没有就返回的话————
    其他人也打了个激灵,很显然,他们也想到了结果。
    “就算领主不会骂我一顿,但墨瑟管家绝对会让锐眼鹰传播我没用的话的。”亨利脸色有些痛苦。
    “至少这次他们应该不会说你因为泡澡堂,而腿软到走不上比武场而自动输了比武。
    邓肯宽慰了一句。
    但他脸上怎么也止不住笑容。
    “哦,得了吧,小克莱德兄弟那两个!弄得我被嘲笑不说,连特丽莎都对我有怀疑了。”
    “他们传消息可不管真假,只要领主点头,他们什么都敢说。”
    “还有你,邓肯,你笑什么,別以为你是骑士就没人敢传你的消息了,当初我还是铁匠学徒的时候,连————咳咳————的笑话都听了很多。”亨利在要说出某个名字的时候,还是在求生欲的驱使下咳嗽著带了过去。
    “咳咳————的笑话?说来听听?”邓肯来了兴趣。
    之所以邓肯只击败了四位骑士,正是因为在私下里布雷登骑士负责对他进行骑士的特训。
    马术、骑枪、剑术、格斗都是布雷登骑士教他的。
    在马术上,邓肯被布雷登骑士用长枪直接挑起来掛著的次数超过二十次,挑下马的次数更不用说了。
    剑术比拼上,布雷登骑士用木剑都把他的膝盖捅裂开了。
    在训练之前亨利可是专门给了他一个护膝。
    这是我当初用过的,我相信你会爱上它的,爱到睡觉都会枕著它。”在给他护膝的时候,亨利一脸的同情说出这句话。
    在格斗这一项上,邓肯认为来到了自己的领域,兴冲冲的准备让布雷登骑士好看,然后就被布雷登骑士一拳干趴下了。
    就像邓肯一拳干趴下亨利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