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安德森对於能不能当好这个师父没有太大把握,那为什么不乾脆不收这个徒弟,或是给异种小岩羚来上一下,弄个合格的教材出来?
面对罗米的问题,安德森沉默了一下,答道:
“因为,这就是我们之间的缘分与命数啊。正所谓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遁其一,这便是那个『一』,这一丝变数,我愿坦然受之。”
安德森本无意收弗拉玛为徒,认为二人之间素昧平生没什么因果缘分,但是还是没把话说死,留了一线,许下了那个诺言。
若是这小子心性纯直,或者说蠢到听他的话不用魔力去爬悬崖,又正巧遇见了一只断腿岩羚,那便是缘分到了。
安德森可以借著让这小子照顾受伤岩羚的机会,教他几分木相之道的真意。
若是缘分没到,这小子又真的太执著,因此摔死在这山崖里,正好现在试炼的保护机制还在,也好送这傻小子安全回家。
然而安德森再怎么机关算尽,依旧算不尽天意,遇到了他意料之外的一丝变数。
弗拉玛遇到的这只变种小岩羚,一般就算变异了也不会变得这么聪明,就算开智了也可能会在之前就被工作人员带走,工作人员没带走它也可能会在今天之前就被天上的老鹰抓了吃掉……
见到这小羊门扉锁孔般的眼睛的那一刻,安德森意识到,这便是天意。
为他人师,传道授业,在他看来,是仅次於生死的大事,甚至有时会超越生死。
是天意要他收弗拉玛为徒,是天意要他的徒弟做出那个选择,选择在不借外物的情况下走上最艰险最无法回头的那条路。
对於安德森来说,这同样是一条无法回头的路,既然收了人家当徒弟,那其中因果绝不是什么“惹出祸端不要把为师说出去”就能撇乾净的。
弗拉玛不仅是一个单纯到有点傻的孩子,更是一个可以杀人不眨眼的罗马战士,安德森在认识他以前,先认识的是他饱含杀意、直奔自己要害而来的投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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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他又会仅仅因为看著这小羊可爱,就寧愿伤害自己、冒著修行时出问题的风险,也要保护它。
所以,安德森毫不怀疑,今后他也可以仅仅因为出於一时心善或是一时愤慨,就出手杀人,甚至是如割草一般地杀很多人,视人命如草芥。
对於这个罗马男孩来说,杀人这种事,恐怕不会比伤害自己或是冒修行的风险更让他有心理负担。
是啊,他还是个罗马人,无论外面的罗马人再怎么高喊尊严与荣耀,那也是一个黑帮组织。
一个既填补了哥谭某方面的权力真空,维持著一定秩序,又在从平民的血汗血泪中攫取食粮的黑帮组织。
弗拉玛从小便在这样的一个地方长大,不过似乎他有著一位非同寻常的“母亲大人”,所以心性品行倒也没有那么符合安德森对於黑帮精神小伙的“刻板印象”。
弗拉玛以自己是罗马人为荣。
他的罗马母亲养育他长大,他在罗马斗兽场里与同龄的罗马人一起受训,一起切磋练剑,这才磨礪出了他引以为傲的战斗技艺,他生来就是罗马人。
若是都这样了,他还不以自己是罗马人为荣,那安德森可不敢收这种人为徒。
原本,他会如此生活五年、十年或是三十年,直到那一天到来。
那一天,他必须在罗马人与別的什么之间,做出不可逆的抉择。
那一天,弗拉玛想必不会做出別的选择,只会让冷酷与残忍浸透自己的脸,摧毁心中多余的风景,从此成为纯粹的“罗马人”。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这便是那“四十九”,是弗拉玛生来便被牵扯其中的因与果,是他原定的命数。
人遁其一,成为他师傅的安德森会是那一丝变数吗?
安德森自己並不知晓,他甚至不確定弗拉玛是否真的该在那命中注定的一天里为自己的选择而犹豫。
属於罗马人的那个世界里,犹豫往往意味著败北,意味著死亡,应该说整个哥谭的地下世界都是这样。
所以,尽人事,听天命吧,看得越透彻,算得越多,越是会知道有些事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听著好累啊。”罗米学姐听他说完后,点评道,“原来收个徒弟要这么麻烦的吗?”
“所以我才说,在我看来,为他人师,传道授业,是仅次於生死的大事。”
“总之还是好麻烦啊,我决定今后还是只筛选不改变,只招人不培养,省得麻烦!”
“可是总得有人才,你才能招到人吧?人才又不是地里长出来的,就算是地里长出来的庄稼,不是一样要好好栽培?对了,话说回来,罗米学姐你不一样是靠你家和你导师培养出来的吗?”
“……”
罗米忽然想到,教她做人做事的老爹叮嘱过自己,要她一定別来趟这里的浑水。
“看你这表情,该不会你是瞒著自己导师跑来这里的,忽然想到他,有些愧疚吧?”
“哎呀你好烦啊!”罗米恼羞成怒,“话说安德森先生你真的只有18岁吗?我怎么感觉你说话跟我老爸一样,甚至是比我老爸还显老?”
“谁知道呢,可能我就十八岁,也可能二十九岁快三十了,也可能……”安德森笑了笑,“我已经一千多岁,已在这宇宙中度过了亿万斯年。”
“?”
这换成別人来,罗米只会觉得对方是犯了癔症或中二病,但是这位安德森先生这么说,她还真得考虑一下对方说的是不是真的。
就在此时,弗拉玛带著一张被老鹰爪子抓花的小脸回来了,见到安德森与罗米好整以暇地坐在一个巨大的、装了不少食物的物资箱旁边,再看看自己好不容易带回来的两颗鸟蛋,人都傻了。
“弗拉玛,你回来的正好,你师傅我刚刚可是费了大力气才找到这箱物资。”安德森一本正经地说道,“这还有些蝙蝠侠也爱吃的肉乾,你要试试吗?”
弗拉玛表情转阴为晴,但又想到了什么,义正言辞地拒绝道:“不了,谢谢,我是罗马人,我们是蝙蝠侠的死敌,我才不吃他留下来的东西!”
哇哦,蝙蝠侠知道罗马人是他的死敌吗?我怎么记得,你们罗马人最喜欢拿头顶人家蝙蝠侠鞋底了?蝙蝠侠见到你们时会被嚇得脚底发抖是吧?罗米学姐在心中暗自吐槽道。
安德森则是做出一副有些失望失落的表情:“我知道你是罗马人,我还以为,我辛苦破开韦恩家留下的禁制弄出来的这些东西你会喜欢呢……”
“等一下,这些东西难道是师傅你强行打开韦恩家的禁制拿出来的吗!?”
“对啊,怎么了?”
“那个,这可能是蝙蝠侠留下……”
安德森打断道:“蝙蝠侠又怎么了?老子吃他几根肉乾而已,他还能把我怎么样了不成?还有,你不是罗马人吗?你又在怕什么?”
“我,我才不怕,给我也来一根,不,三根!”
“给你,还有这根,这根是给你的小羊的。”
小岩羚千等万等,总算等到吃肉了,锁孔般的眼睛里流出泪水,都喜极而泣了。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安德森问道。
弗拉玛正吃得说不出话来,心中充满了成功偷吃蝙蝠侠家的肉乾的快意,对著自己师傅竖起了大大的大拇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