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再会汤普森

类别:玄幻小说       作者:佚名     书名:美利坚文豪:1974
    周一。
    纽约总算放晴了。冬天的太阳从大楼之间的缝隙里挤出来,懒洋洋地铺了一层在公园大道的人行道上。
    林恩向老波特请了一天的假。电话是在楼下街角的公共电话亭打的,投了一枚一毛的硬幣。还没来得及开口,老波特就嚷了起来:
    “你他妈又请假?你上个月请了三次了!”
    “最后一次。”
    “你上次也说的最后一次。”
    “这次是真的最后一次。”
    “那你明天必须给我滚回来。”
    回到公寓,林恩把那份手写稿从信封里抽出来,又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遍。
    金提的意见全改了。fbi那段冗长的程序描写被砍掉了三分之二,换成了女探员站在fbi走廊里、看著证据板上那些失踪女孩照片的一段独白。结尾那场地下室的戏,他让克拉丽丝在黑暗里多站了整整两页。她开了枪。杀手倒下了。但她站在原地,什么都看不见,不確定他是不是真的死了。黑暗。呼吸声。先是自己的,然后是——
    然后她不確定那个呼吸声是不是自己的。
    汤普森提的问题也改了。帕格尼尼的歌剧改成了小提琴隨想曲。监狱里的犯人对女探员的反应,他加了整整一段,走过走廊时,每一个牢房里的犯人都在盯著她。有人吹口哨,有人在说下流话。但经过汉尼拔的牢房时,走廊忽然安静了。
    林恩把稿子重新装进信封。
    然后他从床头拿起一样东西——那本《午夜惊奇》。
    这是周六在斯塔滕岛花园里,蕾婭最后交代的。
    “周一去的时候,把你那本《午夜惊奇》带上。”
    “带那个干嘛?那玩意在汤普森面前拿出来不觉得掉价吗?”
    “你就带著。剩下的交给我。”
    林恩没有追问。他把杂誌翻开,扫了一眼目录页上的“lin en”两个字,又看了看封面上那个扭曲的血红人体轮廓。
    然后把杂誌搁在手稿的牛皮纸信封上面,一起夹在胳膊底下。
    出门。
    ------
    下午两点十五分。公园大道245號。
    蕾婭比他先到。
    但今天的蕾婭让林恩多看了三秒。
    黑色的西装裙,象牙白的衬衫,第一颗纽扣没扣,露出锁骨上那条细细的珍珠项炼。金色的头髮从脑后盘起来,乾净利落。那支万宝龙钢笔別在衬衫的胸前口袋里。脚上是一双矮跟的黑色皮鞋,擦得鋥亮。
    她站在兰登书屋的玻璃门前,公文包夹在腋下,另一只手正看著一份文件。
    “你比我早。”林恩走过去。
    蕾婭没看他,继续扫文件上的內容:“经纪人永远比作者先到。这是规矩。”
    “我的前经纪人就不遵守这个规矩。”
    “你那个是假的。不算。”蕾婭把文件折好塞进公文包,终於抬头看了他一眼。
    她的目光从林恩的脸一路扫到他的鞋——还是那双开了胶的皮鞋、那件皱巴巴的灰色夹克、和勉强掛得住腰带的卡其裤。
    “你就穿这个?”
    “我只有这个。”
    蕾婭嘆了口气。她伸出手,帮林恩把歪了的衣领翻正了一下。
    “算了。咱们走穷作家路线。汤普森见多了穿三件套的律师,偶尔来一个穷的,他反而印象深刻。”
    “我不是偶尔穷。我是一直穷。”
    “那更好。一直印象深刻。”
    蕾婭从林恩胳膊底下把《午夜惊奇》抽了出来,翻开看了一下,塞进了自己的公文包里。
    “进去吧。”
    ------
    前台还是那个金髮碧眼的女人。她看到林恩的时候多扫了一眼——大概认出了他。一个月之內第二次出现的华裔面孔,在兰登书屋的来访记录里属实不常见。
    蕾婭递上名片。不是灯塔人才管理公司那张。新印的。
    【蕾婭·诺】
    【文学经纪人】
    【诺-米勒出版代理】
    林恩瞟了一眼。“诺-米勒?”
    “嫌难听?”
    “不是。挺正式的。”
    “就这一张名片得一美金。高级货。”
    前台核对了一下预约记录,点了点头:“汤普森先生让你们直接上去。五楼。”
    直接上去。和上次一样。
    电梯门关上。铜框镜面里映照著一个穿著借来的西装裙的法国研究生,和一个穿著三块钱灰色夹克的中国计程车司机。
    “蕾婭。”
    “嗯?”
    “不管今天结果怎样,谢谢你。”
    蕾婭没有回头。她看著电梯门上自己的倒影,用指尖轻轻碰了一下珍珠项炼。
    “谢太早容易出事。法国人的迷信。”
    “叮!”
    五楼到了。
    走廊深棕色的地毯柔软而安静,墙上掛著索尔·贝娄的照片,他叼著菸斗,目光深邃,仿佛在审视每一个过客。走廊的尽头,又是那扇一个星期前熟悉的门:首席编辑-比尔·汤普森。
    蕾婭没有敲门。她径直把虚掩的门推开,大步走了进去。
    汤普森坐在那张巨大的胡桃木办公桌后面。他叼著一根大卫·杜夫雪茄,十根手指交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
    林恩的那份一百二十页打字稿,整整齐齐地摆在办公桌正中央。
    “汤普森先生。”蕾婭开口了,“蕾婭·诺,诺-米勒出版代理。”
    她递过名片。汤普森接过来,扫了一眼,目光越过名片落在蕾婭身上。
    “上次的那位呢?那位……埃琳娜·克拉克女士?”
    “她有別的安排。”林恩说。
    “嗯。”汤普森把名片搁在桌角。他没说请坐,但微微抬了一下下巴,示意他们坐下。
    两人坐进那两张真皮椅子。
    汤普森靠向椅背,吸了一口雪茄。烟圈慢悠悠地升起来。
    “我读完了。”
    “全部一百二十页。两遍。”
    汤普森把菸灰磕进菸灰缸里。
    林恩拿出了那份他又重新改了一遍的稿子,双手递给了汤普森:“汤普森先生,这是稿子的修订版。”
    “嗯。”汤普森接过,翻了一眼。
    “很好。”
    这是比尔·汤普森式的夸奖。一个每年读无数份稿子的人说出“很好”两个字,比別人一千句讚美都重。
    “你结尾改了?你让她在黑暗里多待了两页,枪响了,杀手倒了。但她不动。一阵呼吸声。”
    他停下来看著林恩。
    “是她自己的呼吸声,还是杀手的?你没有写。你故意没有写?”
    “你觉得呢?”林恩问。
    汤普森嘴角动了一下,但他没说话。这是林恩第二次见他露出接近笑容的表情。
    “但是——”
    话锋一转,林恩的心又提了起来。
    “我上次说的三个条件,还剩最后一个。稿子我读完了,你现在也有了正式的经纪人。”他扫了蕾婭一眼,“但是...你的名字。我让你回去想想。想了吗?”
    办公室安静了。
    蕾婭开口了。
    但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她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抽出那本《午夜惊奇》,“啪”一声拍在了汤普森的胡桃木办公桌上。
    杂誌封面上扭曲的血红人体轮廓,和旁边整整齐齐的一百二十页白色打字稿形成一种极其荒谬的反差。好像一瓶廉价二锅头和一瓶82年拉菲摆在同一张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