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够了,闹够了,一行人才往镇子里走。
林慧娘抱著安安与秦慕婉抱著平平走在旁边,秦烈牵著乌雅马与李逸跟在最后面。
镇上的百姓看到这阵势,纷纷侧目。
“哟,李小哥,这是谁来了?”
“我岳父岳母。”李逸笑著回答。
“哎哟喂,那可稀客!二老一路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林慧娘笑著和那些热情的邻居打招呼。
安安在她怀里,也伸著小脑袋往外看,好奇地望著这个热闹的小镇。
秦烈牵著马,被那些好奇的目光看得有些不自在。
他习惯了在军营里发號施令,习惯了在朝堂上据理力爭,却不习惯被一群老百姓这样围观。
尤其是不习惯被人叫“李小哥的岳父”。
李小哥。
他心里苦笑了一下。
堂堂太子,在这个小镇上,就是个“李小哥”。
而他这个曾经的定国公,在这里,就是个“李小哥的岳父”。
人生真是奇妙。
马车在青竹巷口停下。
李逸家的院门已经打开了,周婆婆和王婶子早就得了信,在门口等著。
“来了来了!”周婆婆迎上来,“一路辛苦了吧?快进屋歇著!”
林慧娘连忙道谢,跟著周婆婆进了院子。
秦烈把马拴在门口,从秦慕婉手里接过平平,迈步走进院子。
院门不高,他得微微低头才能进去。
一进院子,他的目光就扫过了整个院子。
不大的院子,收拾得乾乾净净。
正中间是一棵桂花树,树干不算粗,但枝叶繁茂,新叶嫩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树下摆著一张石桌,两个石凳。
灶房在院子西边,烟囱还冒著烟,灶台上燉著什么东西,香气飘了满院。
正房三间,堂屋居中,左右臥房,窗欞上糊著新的窗纸,贴著红红的窗花,看著就喜庆。
一切都收拾得井井有条,一看就是用心经营过的。
秦烈的心放下了一半。
然后,他的目光落在了院子的东北角。
那里有一块空地,不大,但向阳。
空地上立著一座小小的坟包,坟包不高,堆得规整,一看就是有人时常打理。
坟前竖著一块青石墓碑,墓碑上刻著七个字。
“爱妻段灵儿之墓”。
秦烈的脚步,停住了。
他站在那里,抱著平平,一动不动地看著那块墓碑。
那七个字,一笔一划,他都认得。
那是李逸的字。
“爱妻”。
秦烈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想起那个火红的身影。
想起她在东宫的那些日子,想起她抱著平平轻轻哼唱南詔小调的样子,想起她给安安缝製小衣裳时的专注。
想起那天早晨,她挡在门口,一步不退。
想起温德海那一掌打在她身上,她口中喷出的鲜血染红了手中的弯刀。
想起她倒下时,嘴角那抹淡淡的笑。
秦烈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再睁开眼时,他的眼眶红了。
他把平平轻轻递给走过来的秦慕婉,然后迈步,朝那座坟包走去。
他的脚步很重,每一步都像是踩在自己心上。
走到坟前,他停下脚步,低下头,看著那块墓碑。
秦烈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缓缓弯下腰,深深地鞠了一躬。
那鞠躬很慢,很郑重,像是他在战场上向牺牲的战友敬礼。
他直起身,又鞠了一躬。
然后是第三躬。
三鞠躬之后,他站在那里,看著那座坟包,声音沙哑地说了一句:
“孩子,秦烈……替平平安安,谢谢你。”
风吹过桂花树,新叶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
墓碑静静地立著,那七个字在阳光下,温暖而安寧。
林慧娘不知什么时候也走了出来,站在秦烈身边。
她也看著那座坟包,眼眶红红的。
她想起段灵儿在东宫的那些日子,想起那个总是笑眯眯的、说话直来直去的姑娘。
想起她抱著平平的样子,那么小心,那么温柔,像是抱著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贝。
想起她教安安认东西的样子,指著院子里的花花草草,一遍一遍地说,耐心得不像个公主。
那是个好孩子。
可惜,走得太早了。
林慧娘擦了擦眼泪,对著坟包,也深深地鞠了一躬。
然后她转身,走进屋里,开始收拾带来的东西。
秦烈在坟前又站了一会儿,才转身走开。
他走到桂花树下,在石凳上坐下,望著那座坟包,沉默了很久。
“岳父。”
李逸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秦烈睁开眼,看到李逸端著一杯茶,站在他面前。
“喝杯茶吧。”李逸说。
秦烈接过茶,喝了一口。
茶是今年的新茶,虽然不是什么名贵品种,却也清香扑鼻。
他品了一口,又品了一口,觉得味道还不错。
“逸儿。”他开口。
“嗯?”
秦烈看著那座坟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那孩子……是个好孩子。”
李逸顺著他的目光看过去,看著那座小小的坟包。
“这是她的衣冠冢,她的肉身已经送回了南詔。”
秦烈听后微微点了点头,“有心了。”
“所以……”李逸看向秦烈,弱弱的问道:“岳父您不怪我吗?”
“怪你?怪你什么?”秦烈被这话问的也有些懵,隨即才反应过来,哈哈一笑,“你说那『爱妻』的名分?”
“那姑娘救了你,救了你两个孩子,我怪你什么?能给她一个名分,你也算是一个有担当的孩子。”
两个男人就这么坐在桂花树下,望著那座坟包,谁都没有再说话。
傍晚的时候,周婆婆和王婶子都走了,院子终於安静下来。
秦烈坐在桂花树下的石凳上,手里端著一杯茶,望著院中的一切。
他望著灶房的方向,那里,秦慕婉正在炒菜,锅铲翻动的声音清脆而有节奏。
他望著堂屋的方向,那里,林慧娘正坐在炕边,逗著平平。
平平在炕上滚来滚去,咯咯地笑,安安在旁边看著哥哥笑,也跟著笑。
然后,他的目光落在李逸身上。
李逸正蹲在灶台前烧火。
他穿著一身半旧的青衫,袖子擼到手肘,露出精瘦的小臂。
灶膛里的火光映著他的脸,红彤彤的,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
他一边添柴一边跟秦慕婉说话,偶尔被烟呛得咳嗽两声,秦慕婉就笑著骂他“笨死了”。
他就嘿嘿笑,也不反驳。
秦烈看著这一幕,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
这个年轻人,曾经是大乾的太子,是站在万人之上的储君。
他穿著明黄的袍子,坐在金碧辉煌的宫殿里,接受百官的朝拜。
他骑著高头大马,率领千军万马,在北境的草原上纵横驰骋。
他站在城楼上,说出“与诸君,共守国门”的话,让无数將士热泪盈眶。
可如今,他蹲在这个小镇的灶台前,烧火做饭,被烟呛得直咳嗽。
他为了婉儿,放弃了那个位置,放弃了那个身份,放弃了所有的一切。
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隱姓埋名,从头开始。
秦烈不知道该感激他,还是该怨他。
感激他,是因为他对婉儿好,好得没话说。
怨他,是因为他让婉儿跟著他吃苦,跟著他担惊受怕,跟著他过这种粗茶淡饭的日子。
可说到底,这一切,又能怪谁呢?
怪陛下?
可陛下也是为了江山社稷,为了那道该死的祖训。
怪自己?
可自己那天在东宫,什么都做不了。
秦烈嘆了口气,喝了一口茶。
